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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存风险 央行呼吁完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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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3 浏览:574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伴随ICO、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等创新业态的发展,加强数字金融的监管迫在眉睫。2月11日,据央行消息,央行和世界银行集团联合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报告《全球视野下的中国普惠金融:实践、经验与挑战》(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普惠金融的理念和实践发生了明显转变。不过,《报告》也提到,中国在实现普惠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关键挑战,需要向更为市场导向、更具商业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转变,政策制定者需更有效管理数字金融风险。

  据悉,数字金融主要包括数字货币、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及网上保险、网上基金、网上证券交易等金融服务。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数字金融是官方对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的一种叫法。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曾经乱象频出且正经历集中整治,数字金融的概念更为中性,也具有更好的外延性,除了互联网金融各业态外,还能涵盖部分金融科技的内容。

  对于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报告》指出,从21世纪初起,我国的政策制定者就将拓展基础金融服务列为优先发展目标,举措包括加强信用和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面向农村消费者的物理服务点以及支持建立新型金融服务提供者等。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同样也为数字金融创新预留了空间。

  在数字金融发展的同时,风险也不断暴露。《报告》也提到,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框架和工具来有效管理数字金融风险。鉴于很多消费者的数字和金融知识有限,且数字金融可加剧数据风险,金融消费者保护需格外重视并加以解决。

  “就像硬币有两面,‘监管容忍’在一定意义上造成了‘监管缺位’的既成事实。从P2P到现金贷,从智能投顾到众筹,绝大多数是无证上岗。现在需要做的是‘监管补课’。”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表示,基于此,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发现问题再去救火,而是应对于那些已经形成规模的行业,尽快出台监管框架。最简单的一条,任何平台想提供金融服务就得申请牌照,不能像逛农贸市场,来去自如。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今年1月在出席活动时也指出,新的金融服务模式也带来了新的金融监管难题。他举例称,自2009年比特币问世以来,去中心化的虚拟金融逐渐成为现实金融世界的折叠空间。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代币,无国别、无主权背书无合格发行责任主体,没有国家的信用支撑,因而并非法定数字货币。

  据了解,全球ICO规模2004年只有0.21亿美元,2017年上半年冲高到12.66亿美元,中国国内的ICO规模折合人民币26亿元,占比达到31.5%。李礼辉认为,我国ICO项目都没有经过金融监管审批,绝大多数的ICO项目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就数字金融细分业态的监管来看,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发放了牌照,网贷行业也步入备案倒计时,消费金融领域也通过民营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保理公司等机构间接实现了牌照制管理。不过,对于ICO、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大数据等较为新兴的业态,监管还处在探索阶段。